(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制定。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规定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要求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披露减持或增持计划。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申报、内幕信息管理、限售登记、增持计划披露等内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