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提出股权激励等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并执行决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