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回购股份拟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D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度回购计划中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472,684股,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发布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债权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收件人:海尔智家证券部,邮政编码:266101,联系电话:0532-88931670,邮件封面须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传真号码:0532-88931689,首页须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债权申报需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