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以当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6元/股。该授予日符合公司股东会授权及相关法规规定,不在禁止授予期间。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予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