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经2025年10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等提议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委托需符合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回避表决情形包括关联关系等。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名确认,档案保存十年以上。本规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