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经2025年10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