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拟使用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和资本公积金408,894,269.67元,合计531,917,431.97元弥补累计亏损,弥补金额以未分配利润负数归零为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身份证明。联系人:王斌;电话:0833-2445800;邮箱:600644@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