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250)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38樓會議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會議上,所載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決議案內容為:(a)批准、確認及追認菏澤山高能源與中國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訂立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三日的EPC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b)授權任何董事為及代表本公司簽立一切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以使EPC合同或其項下交易生效。
投票表決結果顯示,贊成票數為486,314,331股,佔總票數100.00%,反對票數為0股,佔總票數0.00%。該決議案獲超過50%票數支持,已正式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246,588,726股,無庫存股份。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6條,於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的股東及其聯繫人須放棄投票。山東高速集團於記錄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持有1,362,711,764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約60.66%,已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獨立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為883,876,962股,佔已發行股本約39.34%。
概無其他股東受限制投票或須放棄投票,亦無股東表示擬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監票人。全體董事已親身或以電子設備方式出席會議。
承董事會命
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李天章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