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 - 申报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9)自愿发布公告,宣布为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周转速度,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拟以其持有的两个新能源发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控股股东特变电工申请注册的储架额度内申报发行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该事项为特变电工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一部分。特变电工拟以附属公司(包括本集团)持有的能源基础设施(含新能源发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储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储架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可在额度内分期发行产品。
新疆新能源拟将其附属公司荣晟电力及新园电力的部分股权出售予资产管理人,交易代价将依据该等附属公司的评估值及新疆新能源已提供的股东贷款金额确定。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面向合格专业投资者认购。
截至公告日,建议交易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本集团未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预计建议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可能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相关申报及公告规定。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如需要)。
建议交易受制于市场状况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未必一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对待买卖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