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11名,代表股份2,213,416,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7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0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