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供股东参阅。
《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须按规定程序召集与通知。会议可采用现场、网络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如增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须特别决议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行使制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预案、决定高管聘任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要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决策与咨询职责,并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