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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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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80元/股。授予日位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且为交易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完成内部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要求。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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