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符合条件时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