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20,094,708股,占公司总股本26.4409%;网络投票股东310人,代表股份4,314,479股,占0.51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