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现行大纲及细则及建议采纳经修订及重述大纲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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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資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30)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本公佈。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現行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現行大綱及細則」),並採納經修訂及重述的大綱及細則,以全面取代現行文件。
建議修訂主要包括:(i)允許股東透過虛擬會議技術出席及參與股東大會,並以電子方式投票及傳達受委代表指示,同時對虛擬股東大會的議事程序作出相應修訂;(ii)使現行細則符合上市規則下關於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的最新監管要求;(iii)加入若干輕微的後續及內務修訂。此等修訂統稱為「建議修訂」。
建議修訂及採納經修訂及重述大綱及細則須待股東於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實。特別決議案獲通過後,經修訂及重述大綱及細則即時生效。有關建議修訂及採納的進一步詳情,將載於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寄發的通函中。
承董事會命
中國環境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楊智恒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