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執行人員接獲以下證券交易披露:
交易方為Morgan Stanley Bank, N.A.,於2025年10月15日進行一項衍生工具交易,產品類別為「其他類別產品」,交易性質為「客戶主動利便客戶賣出」。該交易涉及與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關的衍生工具,與衍生工具相關的參照證券數目為50,900股,到期日或清結日為2026年11月9日,參考價為每股18.5450港元,已支付/已收取的總金額為943,939.9910港元。交易完成後,相關方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的證券數額為0。
本次交易以人民幣計價,為Morgan Stanley Bank, N.A.為本身帳戶進行的交易。Morgan Stanley Bank, N.A.屬於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第(5)類別聯繫人,且為最終由摩根士丹利擁有的公司。
上述交易屬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私有化過程中的一部分,透過協議安排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