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懋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9月29日)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行为,均已作出不涉及内幕交易的承诺。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相关证券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