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稳定与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但存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时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或接受离任审计,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对其在职期间行为承担责任。离职后仍须遵守股份交易限制、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运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