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融资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康達國際環保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136)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訂立融資租賃及附帶文件,涉及承租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出租人廣東綠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出租人同意以總代價人民幣50,000,000元向承租人收購資產1、資產2及資產3的所有權,並返租予承租人,租期為72個月。
資產1、資產2及資產3均位於中國山東省濰坊市,為污水處理設備及設施,轉讓代價分別為人民幣20,000,000元、20,000,000元及10,000,000元。租賃付款總額分別為人民幣24,453,554元、24,453,554元及12,226,777元,包含本金及利息等,分24期每三個月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保證按金共人民幣500,000元,並提供多項抵押,包括資產法定押記、承租人全部股權質押、污水處理費應收款項質押及銀行賬戶權益質押。
各保證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已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承租人可在滿足條件下提前終止協議,並於租期末或提前終止後以名義價人民幣100元購回資產。
此前,本集團與同一出租人於過去12個月內已訂立多項融資租賃協議,合共涉及人民幣150,000,000元。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該等交易與本次融資租賃須匯總為一系列交易,但合併計算後未觸發更高級別的披露要求。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規則第14章規定。董事認為交易屬公平合理,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