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春荣))
本人胡春荣,由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任职,最近12个月内无前述情形。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特此声明。胡春荣,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