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鹏飞))
本人赵鹏飞,由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任职,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具备独立性。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