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及多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议案,并对决议有效期进行了多次延长。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内部控制规范,财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荐发行上市。发行人已依法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并合规聘请第三方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