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宏源药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激励对象人数由314名调整为313名,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400.00万股调整为371.25万股,授予总数由500.00万股调整为464.0625万股,预留部分由100.00万股调整为92.8125万股。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4日,授予价格为7.75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