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光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7,60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12%;网络投票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222,720股,占0.5372%。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