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独立董事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由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支持其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版本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