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财务安全与投资者权益。融资指间接融资行为,不包括直接融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为融资与担保事项的决策机构。年度授信、重大债务融资、对外担保额度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日常管理,所有担保合同签署后2日内须备案。逾期未签合同超30日的,视作新事项重新审批。被担保人到期未履约,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披露进展。违规审批或越权签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020年版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