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举手或传阅、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2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