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每股4.26元调整为每股4.25元。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且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