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5〕1335号)。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原定于2025年10月15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依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由于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波动较大,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及投资人协商一致,决定将簿记建档的结束时间由18:00延长至19:00。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责任。董事会成员包括王葵、刘安仓等执行董事,杜大明、周奕等非执行董事,以及夏清、贺强等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朝全任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