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38)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告为依据上交所要求刊发。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公告涉及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目前,本次发行的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投资者可查阅上述文件获取详细信息。
承董事会命,公司秘书倪艺丹于2025年10月15日签署本公告。公告发布当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任永强、朱迈进,非执行董事汪树青、王威、周崇沂,以及独立董事黄伟德、李润生、赵劲松、王祖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