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更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专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规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禁止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股份,并明确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相关人员需在买卖前提交问询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确认后方可交易。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还明确了信息申报、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包括收益归公司所有、罚款、免职及法律责任等。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