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提名候选人并提出书面建议,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