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股份买卖行为。董事、高管在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本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规定期限等情况下不得减持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买卖股份,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提前15日报告减持计划。鼓励董事、高管在股价大幅下跌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需披露计划并承诺实施期限。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