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对外投资、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