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會議上就兩項普通決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第一項決議案為委任李守偉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獲贊成票1,024,857,661股(佔99.96%),反對票410,000股(佔0.04%),投票股份總數為1,025,267,661股。
第二項決議案為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如有),獲贊成票1,025,267,661股(佔100.00%),反對票0股(佔0.00%),投票股份總數為1,025,267,661股。
上述兩項普通決議案均獲佔全體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並表決的股東總表決權超過50%的票數贊成,正式獲得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561,138,689股,所有股東就決議案投票時不受限制。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獲委任為點票監察員。除劉持金先生外,本公司所有董事均親身或線上出席會議。
承董事局命
申萬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梁鈞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九位董事組成,包括四位執行董事:吳萌女士、李守偉先生、梁鈞先生及胡憬先生;兩位非執行董事:張磊先生及張英女士;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郭琳廣先生、劉持金先生及趙麗娟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