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中国卫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审计工作,完善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关联交易审查等,重大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委员会有权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履职情况,并可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10年,成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