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决策效率与科学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决定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