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於2025年10月14日訂立多項衍生工具合約,涉及與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相關的衍生工具,產品類別為「其他類別產品」。合約共計6筆,參照證券數目分別為900、35,000、17,900、800、300及100,對應到期日主要為2030年1月29日及2028年10月16日,參考價介乎$150.4854至$151.3720,總金額由$120,388.32至$5,288,835.7550不等。交易後持有數額由300增至140,500。
同日,該機構亦進行多項衍生工具合約清結,共計11筆。清結合約的參照證券數目由100至7,700不等,到期日分佈於2025年10月至2035年6月期間,參考價介乎$151.1306至$151.1945,已支付總金額由$15,117.89至$1,163,705.40不等。部分交易後數額為零,其餘介乎500至53,000之間。
此外,該機構於不同日期行使衍生工具所具有的權利,共2筆。分別於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8月7日行使,參照證券數目為214及220,參考價為$112.4183及$125.0286,已支付總金額為$24,057.52及$27,506.29,交易後數額為26,964及43,780。
另有多筆訂立衍生工具合約交易,發生於不同到期日,包括2026年9月25日、2030年10月10日等,參照證券數目由100至47,805不等,參考價約為$150.5857至$151.1334,交易後數額由2,130至99,585不等。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交易為本身帳戶進行,最終由高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