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旨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企业有重大决策权的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年薪与东方科仪控股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分Ⅰ、Ⅱ档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按预发与递延方式发放,递延部分分三年兑现。薪酬分配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决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报酬,福利性收入纳入薪酬统一管理。违规行为将被追责,离任后薪酬资料至少保存15年。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相关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