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旨在規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拔標準和程序,並提出建議,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應過半數,委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審議通過。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資格於不再任董事或不符合獨立性要求時自動喪失,董事會應於三個月內補足人數。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查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提名董事人選並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審查獨立非執行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數量;制定並維護董事提名及多元化政策;檢討非執行董事投入時間;就董事委任、重選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於股東通函中披露提名理由、獨立性依據及對多元化的貢獻。公司將建立具備資質的女性候選人名單,促進性別多元化。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為有效,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現場、視頻、電話或書面通訊形式,表決方式為舉手或投票。委員應親自出席,連續兩次缺席或一年內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者視為無法履职。
會議記錄由工作機構製作,委員簽字確認,會議紀要提交董事會及相關部門。本細則自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與修訂權屬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