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軒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發行後適用)核心內容摘要: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1,794.779萬元,於2025年10月15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發行H股67,333,500股,總股份為517,947,790股,其中境內未上市股份357,245,794股,H股160,701,996股(含93,368,496股由境內股份轉換)。
公司股東按持股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可依法轉讓股份,但董事、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上市後一年內不得轉讓,且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持股總數的25%。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管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公司股票,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行使包括選舉董事、審議財務方案、利潤分配、增減資、修改章程等職權。股東會分為年度與臨時會議,臨時會議在董事不足法定人數、虧損達股本1/3、10%以上股東請求等情形下召開。
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人,行使執行股東會決議、決定經營計劃、聘任高管等職權。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含職工代表,行使檢查財務、監督董事及高管行為等職權。
公司設立獨立董事,人數不少於董事會成員的1/3,且不少於3人,其中至少1人具備財務專業資格。獨立董事可行使提議召開會議、獨立聘請中介機構、徵集股東權利等特別職權。
公司利潤分配順序為: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10%),經股東會決議可提取任意公積金,剩餘利潤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