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变动需补足人数。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理由。提名程序包括提出建议名单、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为书面形式。会议记录永久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