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80股。回购价格为31.9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约98,406元(不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后,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58,480股调整为1,555,4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为75人。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及减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