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对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主持人由董事张雪峰女士担任。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574,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136%。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激励对象获授股份超1%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实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