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资本市场战略制定及规范运作培训等。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列席相关会议,获取资料信息。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须予以配合。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或重大失职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和工作移交,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