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合理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