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须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变更、转让或置换,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涉及股东会审议的应及时披露。公司每半年度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