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明确董事权利与义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表决、提案等权利,须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表决实行一事一议、记名投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