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ESG相关政策,审议年度ESG报告等。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包括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委员会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