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经董事会确认的重要职务人员。独立董事薪酬另行规定,不适用本制度。
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公司人事部协助具体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薪酬由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构成。基本年薪综合考虑员工平均收入、公司业绩及岗位价值,按月发放,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考核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发放。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实施,考核结果经董事会审批后确定绩效系数。
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或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等情形的,不予发放考核年薪。
薪酬体系随公司战略、经营状况、行业薪资水平、通胀、盈利及管理层能力提升等情况动态调整。经批准可设立专项奖惩。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考核奖金结合年度考核发放,离职或任期届满按实际任期计酬。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及其他激励措施,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